各部门:
《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已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印发。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科学、客观评价各考核对象单位的工作成效,更好地推进教学诊改、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学院党委会议要求,拟制订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细则。
请各部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就本部门负责的共性指标及相关个性指标提出具体的评价办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至督查考核办方松老师处(邮箱:khb993@126.com)。督查考核办将汇总、修订形成《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细则》并提交学院审定。
各部门负责的内容如下:
党政办:共性指标中“扶贫工作”“集体活动”“获得荣誉”“档案管理”“其他工作”评价办法。
组宣部:共性指标中“党建工作”第1—6项、“宣传舆论”“文化建设”评价办法。
纪委办:共性指标中“党建工作”第7项评价办法。
教科处:各二级学院及基础部、部分直属机构个性指标中“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习实训建设”“科研工作”评价办法。
人事处:共性指标中“日常考勤”、各二级学院及基础部个性指标中“师资队伍建设”评价办法。
学工处:各二级学院个性指标中“学团工作”评价办法。
计财处:各二级学院个性指标中“学杂费收缴催缴工作”评价办法。
招就处:共性指标中“招生工作”、各二级学院及部分直属机构个性指标中“招生就业”评价办法。
后勤处:共性指标中“绿化保洁”评价办法。
保卫处:共性指标中“安全稳定”评价办法。
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