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汉中市考核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考核办已在日常督查和平时考核基础上梳理汇总市考核任务自查报告、着手考核准备。为确保市考核任务自查总结全面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标自查总结。根据《2021年度市考核指标任务分解》(汉职党发〔2021〕58号),各责任单位对照指标任务再次逐项自查,填写《2021年度市考核指标任务自查登记表》,要有措施、有结果,数据准确、亮点突出,2022年1月4日前发学院考核办邮箱khb993@126.com。今年市考核新增的党史学习教育、“秦创原”、国卫复审等内容,分别请组宣部、教科处、后勤处负责自查梳理。
2.奖励加分申报。根据《汉中市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除外),受到上级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的,或有重大典型的给予考核加分,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联系咨询学院考核办(联系人:樊丽萍,2238718)。
具体迎考安排待市考核办明确后另行通知。
学院考核委员办公室
(代 章)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