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重点工作集中督办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为及时掌握本年度学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根据汉中市半年考核有关要求及督查工作年度计划,现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集中督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办时间
6月27日—7月6日
2.督办方式
自查+抽查+现场核查
3.督办内容
1.了解市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承担2024年汉中市考核指标任务的各责任单位根据《汉中市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对所承担的主要任务截止6月30日已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梳理自查,并填写《2024年度市考核指标上半年完成情况自查统计表》(见附件1)。
2.了解“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各项目任务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根据《关于深化“三个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职党发[2024]26号),各责任单位对照项目任务截止6月30日已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梳理自查,并填写《2024年度高质量项目推进年目标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自查统计表》(见附件2)。
3.对上半年部分未办结事项开展“回头望”。
4.督办要求
1.2024年度即将过半,上半年学院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将直接影响全年工作进度。各单位应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梳理、查找问题,谋划下半年工作思路、方法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将自查统计表于7月5日发送至督查考核办邮箱(khb993@126.com)。督查考核办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现场核实。
3.本次集中督办结束后,督查考核办将及时汇总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市考核办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并向院领导汇报督办情况。
联系人:孟博博 联系电话:13909296329
附件
1.2024年度市考核指标上半年完成情况自查统计表
2.2024年高质量项目推进年目标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自查统计表
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