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学院二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有效落实,准确掌握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高效、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根据2025年7月9日提案交办会相关要求,现将专项督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二、督办内容
二届一次教代会立案的23件提案(含教代会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1份。详见附表1)办理情况、存在困难及下一步计划。
三、督办方式
实地查看+现场核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教代会提案办理是落实教代会决议、推进民主治校、服务师生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推进办理工作。
(二)加快进度,确保质效。请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提案交办要求及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办理。对已办结提案要巩固成效,对尚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明确完成时限。
(三)加强沟通,如实反馈。各承办单位应主动与提案人进行沟通,通报办理进展,听取意见建议,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教代会提案答复及征求意见表》(附件2),向督查考核办、工会办如实反馈办理情况,必要时提供过程性资料。专项督办结束后,督查考核办将以书面形式向院领导汇报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联系人:孟博博 联系电话:139****6329
督查考核办公室 工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